离婚后是否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?
苍南法律咨询
2025-04-15
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,离婚后是否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取决于具体情况。如果离婚双方的生活地发生了变化,可能需要依法办理户口迁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离婚后,男女双方各自恢复原名,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不因离婚而改变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》第五十条明确指出,公民的户口登记地可以在其常住的地方,未成年人的户籍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。如果离婚后需要更改户籍所在地,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迁入和迁出手续。法律依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:离婚后,男女双方各自恢复原名。未成年子的父母不止一人的话,离婚后依然都是该未成年的监护人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五十条:公民的户口登记地可以在其常住的地方。未成年人的户籍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:公民迁徙户口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迁入和迁出手续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有关条款的解释(一)第六十条:离婚时,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因离婚而改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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