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施工合同范本
苍南法律咨询
2025-05-02
在编制长春地区的施工合同时,应当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以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行业标准。以下是一个通用的施工合同范本的基本框架和主要条款:1.工程概况:明确工程名称、地点、范围及内容;2.双方信息:包括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基本信息,如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等;3.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:详细说明总金额以及付款时间和方式;4.工期要求:明确开工日期、竣工日期及延期条款;5.双方责任:分别列出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,如材料供应、施工质量、安全生产等;6.验收标准:规定工程的验收流程和标准,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约定;7.违约责任:明确违约金及其他法律责任条款;8.争议解决方式: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,并指定管辖法院;9.其他条款:包括变更、终止、保修等内容。建议在正式签订前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审查,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一条:承包人按照约定完成建筑物的施工,发包人应当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二条: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,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应付款项及其利息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第四十条:建筑工程必须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技术规范;未经权限部门批准,不得擅自变更主要结构或者使用功能。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》第十四条:承包人对发包方的违约责任,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按照约定或者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确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:因一方当事人提前约定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,该合同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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